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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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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和报考,现就辽宁省2021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介绍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五)参加辽宁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

2021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计划在辽宁省招收24名青年学生(只招男生),其中,历史学科类5人,物理学科类19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填报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www.lnzsks.com/)登录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填报系统,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选择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进行填报。

(二)确定和公布体格检查资格名单。志愿填报结束后,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在第一志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类别,以招生计划5倍的数量确定为参加体格检查资格考生名单。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2021年7月1日16时,省招考办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阳光公示”栏目发布“2021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体格检查资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省应急厅,标注出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专业的考生(不含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也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具有参加体格检查资格的考生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现场确认。2021年7月2日9时至16时,具有参加体格检查资格的考生,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电话:024-86934132)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考生须提前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的“阳光公示”栏目或者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ln.gov.cn/)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1.时间安排。2021年7月3日7时前,通过现场确认的所有考生,到达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2号,电话:024-31961820)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2021年7月5日7时前,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专业的考生,还需要到达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电话:024-88299029)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2.执行标准。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心理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还需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的考生,色觉要求无色弱。

3.结论及有关规定。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视力矫正的考生须携带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体格检查结果存在疑问的考生,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专业的考生第二次参加心理测试,采用民航局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系统自动评判是否符合飞行要求。

(五)面试。2021年7月4日8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地点待定)。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六)政治考核。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均为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七)报送考生名单。2021年7月10日17时前,省应急厅将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数据信息报送给省招考办作为录取依据。

(八)其他事项。录取规则、复核复检、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等事项,考生可查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公开咨询举报电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辽宁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024-86934132

 

 

附件:

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点击链接查看)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点击链接下载)

3.报考2021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考生必读(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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