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4年度辽宁省招飞初检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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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中飞院)招飞工作已全面开始,中飞院拟定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21日在辽宁地区联合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开展招飞初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培养方向及培养目标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飞计划以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方向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长龙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20余家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培养目标
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学员完成本科学业后,达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条件的,可以继续攻读我校飞行运行及安全技术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4年辽宁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4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外语语种英语,需选考物理和化学(2门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控制线,同时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具体工作要求
1、高三自荐考生自行打印初检表(附件1),并准备一个月以内的眼科视力电子验光单一份(眼镜店或医院测试均可)。
2、初检项目均在指定地点进行,初检不收费,考生往返附近检测点的路费自理。
3、参加初检考生,须携带初检表、身份证(或户口薄)、智能手机一部(网络英语测试使用)。
4、请考生根据初检日程表(附件3),自行前往参加初检,请家长确保考生往返初检地点人身安全。
5、如有任何关于中飞院招飞问题,请联系中飞院招生老师,田老师:18508382237。
附件3: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初检日程(点击链接查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招生处(招飞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