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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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七)岗位要求条件:医学类及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4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如有较丰富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方式及步骤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聘用等(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1组军民共建路1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表》1份,照片为电子版证件照。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 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资格条件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和聘用。8.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1.报名人员接面试到丹东市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人社局、卫健局,卫健中心各出1人组成面试小组,采取当场赋分,取平均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1.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05月27-30 日致电0415 - 2530142查询面试成绩及相关要求。
2.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察环节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拟聘用工作人员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提供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或体检报告。(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根据《丹东市人社局关于调整丹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丹人社发(2018) 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派遣制工作人员月薪工资定档2000元,保证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及劳务派遣费等相关费用。
有关未尽事宜,由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4146658
联系人:单冬梅
附件:振安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振安区迹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