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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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0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从正式聘用当月起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与工作能力。
3.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公职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 户籍要求:葫芦岛市户籍。
2.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 学历及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4. 专业要求:汉语言与文秘类、统计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
四、招聘程序
程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到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ld.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登记表和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hldszfrsk@163.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2. 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20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照片(单色背景)电子版;
(4)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16:00,报名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并自备考试文具。
(四)面试
依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按照男女招聘数量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排名,确定参加面试名单。按照招聘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笔试、面试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并列且成绩并列者人数大于所需递补人员时,则对成绩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须体检。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如面试成绩并列且成绩并列者人数大于所需递补人员时,则对成绩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核
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编外临时用工人员管理。
2.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 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首次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双方均无异议,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29-3129100。
咨询电话:0429-3110441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