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鞍山市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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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安工作需要,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岗位,男性50名。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在辖区内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范,以及对辖区重要街巷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勤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须通过“鞍山市健康信息采集”APP平台进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报备;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延至38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不得有纹身,符合岗位所需的健康标准;
7、在职公安民警、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特殊专业技能、曾从事两年以上公安岗位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或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8:30—11:30, 13:30—17:00.其中6月25日端午节当天不接受报名,其余日期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高新区公安分局(高新区东庆街1号,咨询电话0412-5931110)。
3、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或未接电话产生后果自负。
4、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名表》3份(正反面填好并贴好照片)、《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1份、《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承诺书》1份(以上材料在高新区网站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3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式3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专科(含)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官方网站下载),全日制学历另需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1份
(6)近期1寸和2寸白底彩照各3 张
(7)在职公安民警、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曾从事公安岗位工作的相关认证材料;国家承认的岗位所需特殊专业技能资质或证书。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鞍山高新区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承诺书》。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类,其中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辽宁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3、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
4、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
5、注意事项: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试,不得携带手机和背包入场,在体能测试前,请考生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尽可能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等情况。同时,考生务必确认自身身体健康,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为闭卷考试,采用《公共基础知识》题型,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政审、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不服从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岗位调剂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高新公安分局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为补充公安机关警力,不授警衔,不穿制式警服,不佩戴警用标志,不配备和使用警械武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由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员年度考评在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及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3 个月。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人社办、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12-5931110 0412-5223383
附件:
1、《2020年鞍山市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3、《2020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承诺书》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