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23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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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法库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审判辅助人员23人。
1.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团队书记员10人。
2.窗口工作人员7人。
3.导诉辅导员2人。(限女性,身高165cm以上)
4.集约送达员4人。(限男性)
岗位安排由法库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调剂。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并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影响形象的痣、胎记、疤痕;
6.法库县户籍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审判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3.报名地点:法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4.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法库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2份(彩色打印)。《法库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在本文的文末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确保验证码清晰,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5)报考现场本人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6)报考现场加入“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
以上材料报考现场审验。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者请于2020年7月21日登录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或是通过“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0年7月23日到法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招录考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第三方负责拟制。
书记员考试为笔试、文字录入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30%、20%、50%。其他人员考试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一)文字录入技能考试
1.内容。书记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文字录入技能考试。文字录入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听打录入正确率60%的得60分;正确率高于或低于1个百分点的相应增、减1分,小数点保留两位。文字测试录入由法库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
1.内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常识,满分为100分。
(三)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者请于考试后及时关注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获悉文字录入测算和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同时在“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公布)。
(四)面试
1.内容。面试由法库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监督,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依照文字录入测试和笔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数量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文字录入考试、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招录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笔试、文字录入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单项成绩高者列前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者及时关注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获悉体检确定人选及体检的相关事宜(同时在“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公布)。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由法库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及复检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未通过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按权重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三)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由法库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政审考察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由院党组审议通过后,在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人员姓名、性别、考试得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二)聘用
履行聘用等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的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属性,不占编制。招聘人员须遵守法库县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否则将按有关程序解除聘用。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或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fkxfy.chinacourt.gov.cn)。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文字录入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法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24-27129868
十一、举报监督电话
法库县人民法院纪检组:024-27129928
附件(需下载):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2020年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