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大连高新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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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民发[2014]147号)相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新区社会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数为164名,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专岗55名(以下简称“岗位1”),一般性岗位78名(以下简称“岗位2”),龙王塘街道专岗 31名(以下简称“岗位3”)。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城镇户口(旅顺口区城镇户口仅限报考岗位3);
(六)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其他具体条件:
各招考岗位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还应分别满足:
1.岗位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择业期内(毕业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
2.岗位2及岗位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注:择业期内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可自愿选择应聘岗位1或岗位2、岗位3;各岗位不得兼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有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处罚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总成绩评定、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15:30至2021年4 月10日15: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站:
上外(大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考平台:http://zhaopin.dalianhro.com
(报名推荐使用电脑,并在IE浏览器环境下浏览登录)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报名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全面详实地填写、上传、提交报名所需的个人信息及报名材料,阅读并同意报名网站所列的诚信承诺及防疫承诺。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证件未提供(包括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而导致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录用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凡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有不得应聘情形的,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完成录用的,一律无条件解除用工关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5)报名所须上传的材料要求如下:
①应聘人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②应聘人员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照片(如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③应聘人员本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照片;
④与最高学历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⑤应聘人员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须为半年内近照,未经PS等修图软件修片,无底色要求)。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条件对应聘者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21年4月14日10:00— 4月16日15:00。
发放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站:
上外(大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考平台:http://zhaopin.dalianhro.com
准考证打印领取后应妥善保管,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9:3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范围:为社区建设理论、行政能力、区情以及社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社区综合工作能力等知识。
5.笔试要求: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根据本公告中所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其他考试要求依据准考证上列明的《考试须知》为准。
6.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21年4月18日,公示期3天。
公示网站:
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s://www.dlhitech.gov.cn/
上外(大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考平台:http://zhaopin.dalianhro.com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岗位1、岗位3:将岗位1及岗位3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1及岗位3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分别拟定岗位1及岗位3的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均进入面试。
(2)岗位2:将岗位1的未进入面试人员及岗位2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2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拟定岗位2的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限5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本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高新区政府网站上以公告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范围:包括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等综合素质。
(五)总成绩评定
1.总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按计划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排序时,参加岗位1、岗位2及岗位3面试的人员分别排序。
2.优先原则:
总成绩并列时,按下列顺序依次“优先录用”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具有社区工作人员资格证书;
(3)退役军人;
(4)户籍地在高新区范围内(户口所属地派出所为高家派出所、凌水派出所、河口边防派出所、七贤岭派出所、龙王塘派出所、龙王塘边防派出所之一);
(5)面试成绩高。
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面试方法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负责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察范围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考试资格复审。对于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
3.递补:如拟录用人员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录用手续办理完毕前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遵循优先原则。
(七)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高新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若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调查期间将暂缓办理有异议人员的录用手续。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后,按照《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对录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核期内的补贴、“五险一金”待遇正常发放。
3.拟录用人员为在职身份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出具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为应届大学毕业生(择业期内)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提前至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A大厅一楼25、26号窗口,办理“高新区《就业创业证》”。
四、待遇
社区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等待遇及相关调整机制均按《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19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大连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可关注“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
(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根据大连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所有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前下载并通过 “辽事通”APP、或微信、支付宝等扫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考试当日前7天内(取样日为4月11日及之后)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应聘人员、有疑似症状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聘人员、“辽事通健康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非绿码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非阴性的应聘人员、拒绝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聘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五)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向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
(六)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应聘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按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并进入考点等候。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在进入考点入口进行体温检测时,应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进入考点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间距。
(七)根据各地疫情形势变化情况,防控事项要求将相应调整,请应聘人员近期密切关注高新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涉及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前、后期间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须自行关注本公告所提及网站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掌握招聘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上述考试安排如因疫情防控、报名人数等因素须要调整考试要求或考试时间的,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网站公告。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11-39582888-1718,0411-39582888-1719
监督电话:0411-39582886,0411-8479193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2021年大连高新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lhitech.gov.cn/news/view_65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