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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鞍山招聘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3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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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鞍山市定向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实施方案》(鞍政发〔2015〕26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实际情况,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岗位36个。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经鞍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参军入伍,于2020年退伍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就读期间,经鞍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参军入伍,退伍后回到高校复学,于2020年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

以上条件均具备的人员可以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四)鞍山市户籍或鞍山市生源,并从鞍山市应征入伍。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本科及以上学生在毕业当年参军入伍的,或在校学习期间参军入伍的,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期间入伍,退伍复学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服役满2年的义务兵,且服役期间没有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七)适应事业单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公开招聘仅限毕业后参军退伍且档案已移交地方人员;在读期间入伍,退伍后回到高校复学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应聘资格仅限一次,招聘当年和之前年度放弃报考或落聘人员不再列入其他年度公开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可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步骤

(一)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4日上午9:00——上午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4月24日上午9:00。

4、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rs2/index.html#/index。考生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找回报名序号后,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有特殊情况者,请及时与人社局取得联系。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应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未按时报名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负责。

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安排: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另行公告。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可以应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开选岗

每名考生仅限在招聘计划中选报一个岗位,选择机会仅限一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选定聘用岗位(一般不超过5分钟),公开选岗顺序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岗位情况详见《鞍山市公开招聘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选定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公开选岗、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纯属虚构,提醒各位考生谨防上当。

五、防疫要求

1、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体温大于等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面试当日应提供考试日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

2、考生4月9日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考生需于4月9日前致电0412-5532808,并于考试前14天到鞍山市指定地点自觉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及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理。笔试当日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隔离证明和“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绿码。面试前14天内去过辽宁省外低风险地区的,需在笔试当日出具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地区笔试前14天内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参加面试。

3、笔试当天,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箭头,14天内到达或途径无红字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14天内达到或途径有红字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应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应在考试日当天,按要求由笔试考场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拒绝提供《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须对提供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鞍山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32808

附件1:鞍山市公开招聘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鞍山市公开招聘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104/0161829367627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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