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专职心理教师2021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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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心理教师若干名,在凌水主校区或盘锦校区专职从事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凌水主校区或盘锦校区)专职心理教师,主要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课程教学、危机干预、心理测试、教学培训、指导学生活动等),同时,需根据工作安排承担相关行政事务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科研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临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精神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心理学相关专业优先。其中在读研究生要求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学生团队带教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5.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注册督导师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链接地址
https://www.wjx.cn/vj/QrACMZG.aspx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专职心理教师应聘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相关材料扫描件(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dutxlzp@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2021年专职心理教师应聘材料”,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确定现场考核人员名单。
3.电话通知现场考核相关事宜。收到简历10个工作日内通知,未进入考核人员,请恕不再一一电话告知。
4.现场考核。学校统一组织,包括心理素质测试、知识技能考试、教学试讲(心理专题,15分钟)、面试答辩(自述5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及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公示及聘用。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及入职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1.经初审、复试被录用者,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申请人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五、联系方式
1.报名邮箱:dutxlzp@163.com
2.联系人与咨询电话:
应老师:0411-84708219
胡老师:0411-8470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