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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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直属于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为承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监督性检验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委托性检测、技术咨询与服务。是集检验、科研、标准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机构,检测范围涵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轻工产品、能源产品、家具、电器、化工产品、包装材料、防火性能、食品等十个领域,拥有食品加工机械、家具、机床、大中型电机、车用橡胶制品、低压防爆电器等6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拥有受压通用设备、水暖器材产品、消防产品、包装产品、精细化工、车用天然气等6个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为加强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以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素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与实操两种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5 月17日,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23日下午4:00止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化学检验员岗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两年以上化学类检验检测工作证明,机械检验员岗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两年以上机械类检验检测工作证明。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通过电子邮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不予审理。
2.审查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化学检验员岗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两年以上化学类检验检测工作证明,机械检验员岗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两年以上机械类检验检测工作证明。
3.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6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申请报考的岗位要求,将随时取消考生面试和应聘资格。
(四)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及岗位的匹配程度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比例,将对所有通过人员进行条件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进入面试。评审规则如下:(1)毕业院校。双一流大学或985大学毕业得5分,211大学毕业得3分,(2)从事检验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得1分,最多得5分。(3)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检验员资格证书及化学(机械)行业相关的证书,每个证书得3分,最多得6分。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5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实操考核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核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实操考核人员名单已公布,递补实操考核人员名单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潜能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按照6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3.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原件、化学检验员岗还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两年以上化学类检验检测工作证明原件、机械检验员岗还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两年以上机械类检验检测工作证明原件前往指定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实操考核
1.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实操考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实操考核。
2.由专业技术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满分100分,按照40%的权重比例计算实操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实操考核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委托辽宁人才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学历评审、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2251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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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21年5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yrc.com.cn/article/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