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阳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等3家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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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保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辽阳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等3家单位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辽阳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等3家单位公开招聘20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派遣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招聘20名临时性专业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附表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1年6月2日(含)前迁入,且在报名开始时仍为辽阳户籍;
5.年龄要求在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后至2003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会议服务科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后至2003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未就业或失业的毕业生(职位有要求的除外,详见附件1)。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7.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6月2日前取得;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的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4:30止(含),逾期不予受理。
3.所需材料:考生按对应报考的职位准备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辽阳市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1份,要求用报名表电子版,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照片;
(3)学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的照片;
(5)职位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首页、本人页和转为正式党员基层党委审批意见的照片。
(6)要求有从业经验的职位,需提供原单位加盖公章的从业经历证明的照片。
(7)允许在职人员报名的职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的照片。
(8)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名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lnlyksb02@126.com进行报名,其中:报名压缩包包含以下内容:报名表(word文件格式)和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同版1寸白底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为20KB)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要求照片清晰,禁止缩放。
4.报名要求
(1)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文件不予以审核。请不要在邮箱里发咨询问题,咨询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2)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2021年辽阳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各职位的考生,不能报考本次招聘任何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2021年辽阳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和本次招聘同时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因此考生审慎报名。
(3)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辽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的考生,采取邮箱报名审核和实际操作两个阶段。考生需在箱邮中上传报名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的,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两阶段均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报考辽阳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和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各个岗位的考生,只需邮箱报名。
1.邮箱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下午16:00(端午节法定假日休息)。应聘者上传资料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初审合格的,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规定的初审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上传资料不符合职位要求,考生不能参加应聘。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报考岗位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未收到初审资格回复的请电话咨询。
2.实际操作。报考辽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岗位的考生,需上机进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合格,资格报名初审通过。考生需熟练掌握视频剪辑技能;使用PR、Edius、AE、PS等软件;可以独立完成视频包装、多媒体画面设计及制作、新媒体作品编辑。
3.职位调整:为保证招聘职位应招尽招,确保用人单位需求,报名初审结束后,当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需调整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同单位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再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调整后或取消的职位计划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三)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和像皮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时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3.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方式。复审以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招聘单位现场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复审材料。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复审内容。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党志愿书》首页、本人页和转为正式党员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从业经历证明、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报名登记表等原件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空缺职位计划数调整到同单位面试人数最多的职位。调整后的职位,将与面试成绩一同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体检人选。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权重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体检通知。
4.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将按职位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七)政审与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合同期内)。各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2. 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表明细)
本次考试全程通知通告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时刻观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此次考试招聘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始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要求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辽阳人员要求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阳后满14天。)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四)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招聘单位在考试日前7天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疫情防疫告知书》。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发布报名公告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职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将与《2021年辽阳市审批局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合并为《2021年辽阳市审批局等8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报名初审后的其他程序一并进行,不在分次发布各段公告。望广大考生周知!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19-2990226。
(二)电话咨询时间
6月7日至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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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等3家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日
原标题:2021年辽阳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等3家单位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html/LYRSJ/202106/162260413039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