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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浏览: 次    编辑:辽宁考试信息网    网址:www.lnksxx.cn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个特大工业型城市区域交界处,地处辽宁省和东北亚中心地带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9000余人。设有13个教学单位,在42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具有博士学位、高校(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以邮件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专业+毕业学校+专业”。
    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小1寸彩照);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扫描件。
    以上证书只需电子版或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试讲。
    3.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4.正式聘用。
    四、岗位待遇
    1.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根据聘用岗位、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结合我校工资政策确定月薪酬标准,教授薪资11000-26000元/月,副教授薪资9000—11000元/月,讲师薪资7000—9000元/月。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入职薪资5500元/月、管理岗位入职薪资4000元/月起。
    2.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3.学校提供补充医疗机制,缴纳基本医疗者享受补充医疗,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享受“卓越人才补贴”,每人每月5000元。针对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5.工作日可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自助早餐、午餐。
    6.学校对沈阳和抚顺地区外的员工可提供标间住宅式单身宿舍(配备厨房、洗浴等设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4-56619008
    招聘邮箱:zp_syyyy@sina.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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