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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瓦房店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社会工作者招聘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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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根据《大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和《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瓦房店市社工站建设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本次共招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者40人,工作地点在街道办事处社工站和乡镇政府社工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热爱社会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瓦房店市户口;

4.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参考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受过劳动教养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因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以及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6.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7.在读非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4日-7日,每日9:00-16:0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址

瓦房店市财富旺座A座1708

(三)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在瓦房店市社工总站微信公众号(Wfdsgzz)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填报《202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并在要求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正反面同页);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集体户口报名原件、复印件(户口首页、本人页)。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具有加分项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志愿累计时长100小时以上需提供辽宁志愿服务网统计截图;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

(四)在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上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试题为社会工作者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等,题型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加分项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给予加分,可累加计算。(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社会工作师(中级)加5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加3分(此项加分以最高资格水平计算);(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加5分;(3)2023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参加志愿累计时长100小时(含100小时,辽宁志愿服务网统计)以上加5分。

4.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社工总站微信公众号(Wfdsgzz)发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2.面试为线下面试,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面试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面试主要测评要素包括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等的,以优先事项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和优先事项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选在瓦房店市社工总站微信公众号(Wfdsgzz)发布公告。

(四)优先事项

出现总成绩相等时,按照下列顺序优先确定:

1.中共党员;

2.具有实际社会工作经验;

3.受过省级以上嘉奖、立过三等功以上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加分条件进行线下复审。体检工作由瓦房店市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录用。已经被录用的,解除录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本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招聘人选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人员名单将在瓦房店市社工总站微信公众号(Wfdsgzz)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用和管理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瓦房店市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享受社会工作者基础生活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给付对应基本生活补贴后,解除录用关系。

(二)在职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的以及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报名咨询电话

0411-85666766,85630058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二)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瓦房店市社工总站微信公众号(Wfdsgzz),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瓦房店市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12月3日

原标题:瓦房店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HpmxOUG4MetqvM7M3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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