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沈阳辉山招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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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辉山招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山招商集团)系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按照“管委会+平台公司”的模式,主要承担辉山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综合保障等工作职能。为全面推进辉山经开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辉山招商集团拟面向社会招聘具备专业素养,懂经济、懂市场的人才充实干部队伍。
一、招聘方式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商工作人员7名,岗位要求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济学门类相关专业毕业;
3.有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能够熟练掌握英语、日语、韩语口语及翻译者优先考虑;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工作经历不限。
(二)文字综合工作人员3名,岗位要求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毕业;
3.中共党员、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不限。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备创新意识;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的国内学历(学位)必须为教育部门认证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沈北新区政府网站、辉山经开区、悦读沈北等微信公众号(应聘人员可搜索“辉山国家级经开区”、“悦读沈北”微信公众号关注相关招聘信息)以及“智引人才”、“沈阳人才市场”等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沈阳辉山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将表格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zyc_sy@163.com,邮件主题形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手机号”例如:姓名+招商岗位+手机号。(特别提示:报名登记表请以WORD格式提交,且需附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月2日15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1:5时,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数量。
(三)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线上报名材料初审,一部分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资格审查现场复审。
(四)笔试
笔试共1个考核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考核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岗位专业能力测验构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比40%,岗位专业能力测验占比60%。试题类型分为主观题部分和客观题部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1.面试初试
面试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文字综合岗位同时进行现场写作),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4比例,依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各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组织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复试
面试初试结束后,计算进入面试复试环节人员成绩,其中招商岗位面试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初试现场答题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文字综合岗位面试初试成绩=面试初试现场写作成绩×80%+面试初试现场答题成绩×20%,保留两位小数。同时按照招聘需求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此成绩不带入面试复试环节)。
招商岗位面试复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除回答规定问题外,考官现场进行随机提问。
文字综合岗位面试复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以及现场写作相结合形式,除回答规定问题、随机提问外,同时进行现场笔试。
招商岗位面试复试成绩=面试复试现场答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文字综合岗位面试复试成绩=复试现场写作成绩×80%+复试现场答题成绩×20%,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复试满分100分,70分为及格线,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六)组织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复试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初试环节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对最终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主要包括政审证明、工作经历核实、是否曾经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情况进行背调,确保候选人履历真实。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的考生中依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八)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五、薪酬待遇
辉山招商集团实行差异化薪酬制度,缴纳“五险二金”。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相关说明
1.所有录用人员为企业身份,与辉山招商集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录用人员纳入辉山经开区员额管理,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予以转正。
2.本次招聘服务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开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资格审查及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招聘期间,如不及时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咨询电话:024-813798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招聘监督电话:024-8973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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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沈阳辉山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sy.gov.cn/zwgk/fdzdgknr/gsgg/202401/t20240124_4595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