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出版、城乡规划、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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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以下三种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
1.出版职业资格考试;
2.城乡规划资格考试;
3.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为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广大考生领取,提倡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一、邮寄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3月11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合格人员名单》,根据提示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办理邮寄。我院采集信息后,将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书寄出。邮寄费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4)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咨询电话:1359163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