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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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现将我市社会考生(2021年6月测试)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测试日期 |
领取日期 |
领取时间 |
2021年6月25日、28日-30日 |
请考生于2021年9月7日-10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测试点领取。 |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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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西门(同测试地点)。咨询电话:31668400
3.携带材料: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准考证。如考生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请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委托书》(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前往领取即可)。
4.注意事项:领取证书时,考生须认真查看证书的各项信息是否有误。我办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5.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需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码”绿码,如确认前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确认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领取现场。考生进入领取现场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领取;领取结束后,按要求尽快有序离场。
附件1:领取委托书
沈阳市语委办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授权人空白处手写,A4纸正反面打印
领取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兹委托 (身份证号: )代领本人的普通话证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代领行为经本人授权,视为本人操作行为,若出现证书及申请表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郑重承诺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三、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授权人及沈阳市语委办测试站各保留一份,效力同等。
特此申明。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代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请授权人亲自填写空白处,并务必在委托书反面附上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面)复印件一份。
第1页(共2页)A4纸正反面打印
授权人空白处手写,A4纸正反面打印
注:请授权人亲自填写空白处,并务必在委托书反面附上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面)复印件一份。
第2页(共2页)A4纸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