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沈阳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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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大东区全域管控的通告》(第30号),沈阳市考试院办公地点在大东区防范区内,为落实防范区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度沈阳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审核一律实行线上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二)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2年4月6—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报名人员要确保绑定的手机号为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号,以便及时收取相关短信提示。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省注协查询办理。
(三)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报考沈阳考区的由沈阳市考试院进行人工核查。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2年8月5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报考沈阳考区的报名人员由沈阳市考试院进行人工核查。
2. 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报考沈阳考区的由沈阳市考试院进行人工核查。
3. 首次报名人员请尽早完成报名流程,以免因证明材料误填或缺失无时间修改补充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四)交费
1.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8月8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3.报名人员可在完成交费5个工作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打印电子发票。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2)》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2)》确定的考试范围。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可选择使用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其中,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包括: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另外,考试系统提供的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六、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仅设置沈阳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沈阳市。
专业阶段考试设置沈阳、大连、鞍山和锦州4个考区,考试地点相应安排在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和锦州市。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2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请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关注省注协网站通知。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请按网报系统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辽宁)中的要求下载免试申请表,准备相关资料。受疫情影响,现场受理材料日期待定,请关注网报系统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辽宁)。
报考沈阳考区的报名人员可提前电话咨询沈阳市考试院,确定提交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的时间和方式。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有关考试信息和疫情防控要求,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试要求。
(四)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省考办(024-23496707、23496703,lncpaexam@126.com)。
为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服务,方便沈阳考区考生报名,沈阳市考试院推出资格考试“不跑快办”服务,如您在报名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我们的语音电话和电子邮箱提供材料,由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代办服务。
咨询电话:024-22866188
电子邮箱:ksy_zhksb@163.com(注明事件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