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营口考区)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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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确保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营口市对往返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第一时间登录“营畅通”小程序完成自主报备,并在机场、高铁、港口、公路等交通入口主动进行免费的核酸采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前抵营完成隔离管控,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抵营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建议预留提前量抵达,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营畅通通行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营畅通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考点城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考点城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营畅通通行码”“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需提交《应试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提供本人每科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每科次考前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考前7天内有营口市以外行程(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除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入营后须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5)“营畅通通行码” (绿码、无异常);(6)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应试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营畅通通行码”、核酸检测报告等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营畅通通行码”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低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营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及加强免疫。
(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七、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辽宁省以及营口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会计网、营口市财政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相关通知公告,保持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
原标题: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营口考区)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rsj.yingkou.gov.cn/004/20220825/56264ae7-d820-48fb-8084-c838caa0d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