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丹东市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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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普通话测试站为贯彻落实《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2〕13号),有序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结合测试站实际,现将2022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测试报名基础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丹东户籍(居住证)。
二、测试对象
1.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
3.申办教师资格人员。
三、测试流程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测试→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
1.报名要求
考生须满18周岁,本人现场报名,免费测试。应试者一经报名,不能更改,3个月内不允许重复报名。
为预防人员聚集,测试报名分区域划定不同时间段,请各位考生依照身份证地址或现住址按区域划定的时间段报名,具体划分如下:
10月31日、11月1日8:30——11:30 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
10月31日、11月1日13:30——16:30 东港市、宽甸县、凤城市
2.资格审查内容
(1)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报名时间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打印报名表(见附件3),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提供电子版(U盘)个人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美颜)报名。照片要求白底,像素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
(2)报名者持打印健康情况排查承诺书(见附件2),并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7天内丹东市内行程轨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名。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的应试者,携带工作证原件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户口本原件(居住证),身份证原件。
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即可),携带成绩单截图或合格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居住证),身份证原件。
(4)现场接受防疫检测及遵守考点各项防疫规定,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不接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参加测试。
以上五条均符合才可以报名。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现场由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
(二)测试
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报到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报到的应试者取消测试资格。
1.测试当天考生须持打印健康情况排查承诺书(见附件2),并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7天内丹东市内行程轨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测试。
2.现场接受防疫检测及遵守考点各项防疫规定,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考生经测温后,请按考务人员指引,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各测试环节全程单向行进,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如遇疫情防控需要暂停测试时,测试工作将随时暂停,暂停测试通知将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考生赴考前留意查看。
(三)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www.cltt.org查询成绩。
(四)证书发放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丹东市语委办测试站(振兴区兴三路24号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提交应试者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外,还需交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下电话:
丹东市语委办测试站:2305878
(二)测试时间
2022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测试地点
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一楼(振兴区兴三路24号)
丹东市语委办测试站
2022年10月21日
原标题:丹东市2022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 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https://ddedu.dandong.gov.cn/html/DDJYJ/202210/0166634174904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