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营口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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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如考生人数较多,则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营口市育才初级中学
(三)面试时须携带材料:
1.面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纸质版(见附件2);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电子版或纸质版(见附件1);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电子版或纸质版(见附件1);
6.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
二、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程序与科目
详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https://www.lnie.ln.cn/info/1192/3106.htm
三、网上报名与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1.户籍或居住证在营口市的已毕业人员,可在营口市报考。
2.营口市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营口市报考。
3.户籍在营口市的在省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考,也可在营口市报考。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或《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为给考生充足的准备时间,报名注册日期为12月5日,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网上确认
本次面试报名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至13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4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1月3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考生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营口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需将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附件2)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营口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考生在考前及时关注营口市教育局官网及公众号,如有特殊情况,将在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417-6670665
附件:
1.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营口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日
原标题:营口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yingkou.gov.cn/004/20221202/37f30fa9-995a-4b97-ad4a-8e1e7627a6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