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开展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测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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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级甲等人工测试,原定2021年11月9日的测试予以恢复,现就开展2021年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人工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年3月19日,具体报到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辽宁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7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辽宁教育学院院内。
三、测试前准备
请上传以下材料,3月4日前微信上传至曲晶莹老师。
1.请认真填写“一甲测试报名表”(附件1);
2.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白色背景,尺寸为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
四、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测试
1.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一张与电子版同版纸质2寸照片。
2.考生自行打印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后交候测室老师,凭“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测试,现场接受防疫检测及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不接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测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沈阳市外行程轨迹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测试。
附件:
1.一甲测试报名表;
2.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