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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开展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测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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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一级甲等人工测试,原定2021年11月9日的测试予以恢复,现就开展2021年普通话水平一级甲等人工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年3月19日,具体报到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辽宁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7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辽宁教育学院院内。

三、测试前准备

请上传以下材料,3月4日前微信上传至曲晶莹老师。

1.请认真填写“一甲测试报名表”(附件1);

2.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白色背景,尺寸为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

四、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测试

1.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一张与电子版同版纸质2寸照片。

2.考生自行打印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后交候测室老师,凭“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测试,现场接受防疫检测及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不接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测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沈阳市外行程轨迹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测试。

附件:

1.一甲测试报名表;

2.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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