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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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高校测试站(点):
为做好辽宁省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高质量完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号令),落实2021年全国语言文字会议及202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各测试站(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统筹规划、超前部署、应测尽测;优化测试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测试任务。
对通过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人员,测试工作要做到重点安排,努力缓解因疫情导致社会考生数量剧增的矛盾和压力。
二、强化安全防控,落实测试工作主体责任
1.各测试站(点)要严格遵守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相
关政策及《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39号)要求,深刻认识加强疫情防控对开展测试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
2.各测试站(点)要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当地防控要求,结合测试特点,做好重点防护,规范测试流程、优化测试程序,做好考前备案工作,把防控要求细化到测试组织的每个环节。
3.各测试站(点)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消除疫情反弹的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三、加强管理,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科学化规范化
1.因受疫情影响,各地测试任务积压较多,各测试站(点)要视疫情发展态势,分级分类组织,合理制定测试计划,化解社会需求矛盾,有序开展测试。
2.各市测试站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主动沟通协调,落实测试所需经费,承担应尽的测试任务,关注舆情,避免社会矛盾,保证测试工作正常开展。
3.各测试站(点)要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安排测试时间、批次、人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测试组织工作效率。
4.各市测试站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安排测试,及时、主动、准确向社会公开,畅通咨询通道,引导社会人员分散报名,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良现象发生。
5.证书照片原则上应在测试现场采集,短期内不具备条件的,暂可采用上传电子照片的方式。个人照片为应试人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白底,像素不低于390×567,大小不超过200kb。
6.请各测试站(点)将视障、听障人员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于3月底前发送邮箱;春季、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分别于3月18日、9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联系电话:024-26901975,邮箱:jyxypsc@163.com。
辽宁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2日